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在报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资格造假等骗取报考资格、免试资格、照顾加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在考试中有: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执行。特别提醒,手机带入考场将视为作弊,取消所有科目成绩。